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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差异化特色发展,县域全面高质量发展,竞强争优,建设创新活力型更加富裕绿色现代化幸福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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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塑造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产业支撑,促进城乡融合,强化要素保障,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实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到2025年,实现强县进位、弱县赶超,县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乡融合发展有较大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到2035年,县域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新型城镇化实现新跨越,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更加平衡,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县域经济整体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以产业升级夯实发展根基

  (一)提振县域工业经济。坚持分类指导、差异化发展,“一县一策”做强特色优势富民产业。实施产业升级优势再造工程,打造一批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和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分批开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分行业提炼共性应用场景,分规模打造数字化改造企业样本,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实现产业转型、数字转型和绿色化发展。做强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的平台,提高县域主动承接外部产业转移的能力,增强“造血”功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结合县域特色优势产业需求,提供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二)推进农业现代化。守牢耕地红线,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整区域推进试点。深入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深入实施国家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稳步推进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加大盐碱耕地改造提升力度。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搭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平台,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

  (三)加快服务业融合创新。实施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培育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创新中心。开展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健全完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优化县域百货商场、特色商业街、综合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制定实施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到2025年实现县(市)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全覆盖。建设一批农村电商产业园、农产品直播电商和人才实训基地,用好“齐鲁农超”山东农副产品展示交易平台,推动更多农副产品上网销售。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精品路线,推进农文旅创新融合。

  (四)培育高质量经营主体。开展“苗圃行动”,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试点,支持“个转企、小升规”;开展“雏鹰行动”,梯级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开展“登峰行动”,培育更多的企业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企业500强等。研究激励引导措施,积极推广应用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高成长企业产品,促进企业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加快实现从以“评”为主向“评育用”结合转变。

  (五)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实施各类产业园区分类指导。抓好开发区设立、扩区、调区、升级、退出工作,推广“一区多园”模式,实现开发区对重点产业集群和功能园区的覆盖。精准配置和布局科技创新、人力资源、投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分批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模式,推动工业园区实现工业互联网落地应用。实施工业园区有机更新,开展低效用地整治,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上楼”,拓展发展空间,提高亩均效益。积极探索和推广产业、项目、资源、资金融合对接的共建园区新模式。

  三、以城乡融合提升发展能级

  (六)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以济南、青岛等大城市为依托,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1小时或半小时通勤,推进位于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内的县城融入邻近大城市建设发展。支持毗邻县域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产业联动、服务共享、人才合作等协同发展机制。健全完善全省协同招商平台,统筹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实现错位发展、有序竞争。拓宽与沿黄省区、京津冀等地区的产业合作领域,支持与苏豫冀皖毗邻的县域探索开展合作。

  (七)做强县城载体。推进县城高水平扩容提质,合理引导镇村人口向县城有序转移。深入实施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行动,开展智慧县城建设,优化养老、托育等服务供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增强县城治理能力。

  (八)提升乡镇活力。强化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统筹,把乡镇建设成为乡村治理中心、农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实施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分类组织培育、做强做优一批工业、农业、商贸、文旅等特色镇,形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镇名品。

  (九)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乡村振兴赋能增效工程,以县域为单位抓好规划布局,以村庄和片区为基本单元,搞好连片规划、整体提升。推广经营乡村方式,引进高水平乡村运营师团队,将乡村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施“万村共富”计划,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开展集中攻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双千兆”网络行政村全覆盖。持续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美丽庭院”建设,完善传统村落保护法规政策,建设农村书屋、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四、以要素支撑增强发展动能

  (十)优化用地指标供给。加快编制实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分级分类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对县域重点产业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园区、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等用地需求予以重点倾斜。稳妥推进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鼓励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优化流程、压缩时间,提高重点项目用地文物勘探效率。

  (十一)提高用能保障水平。推进县域内“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指导县域内企业打造能效“领跑者”企业,按时在全省完成16个“两高”行业能效提升。支持加快建设能耗、能效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项目,鼓励能耗要素向县域内产业带动更强、技术水平先进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倾斜。

  (十二)加快科创要素集聚。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跃升工程,深化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围绕主导产业,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合作,推动全省每个县(市)至少与一家知名高校(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依托县域内龙头企业,鼓励将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落户县城。建设跨区域的科创廊道、创新平台,实现县域间科研资源共享、关键技术共研、成果转化共投等合作。

  (十三)完善人才引育机制。对产业特色突出的县域,探索开展人才引领县域高质量发展试点,制定专项人才招引培育政策,为青年人才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在大中城市创新资源富集区设立人才科创基地。开展专家服务基层项目,深入开展科技副职、乡村振兴科技合伙人等工作,通过共建合作项目、设置特设岗位等方式支持县域柔性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

  五、以改革开放再造发展优势

  (十四)深化扩权赋能改革。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清单内事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形成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近事项处理结果基本一致。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对特大镇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

  (十五)深化财税金融改革。深化省财政直管县改革,健全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县域财源建设激励政策,兜牢“三保”底线。用好国家分配我省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对县域予以积极支持。深入开展财金协同联动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增加优惠利率贷款投放。

  (十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探索开展重点项目代办服务,推动跨区域政务服务证照互认互通。丰富完善服务企业专员等制度,打造“一县一特色”的政务服务品牌。制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全面清理规范省级部门行政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全面加强政府合同履约管理,对失信典型案例开展挂牌督办。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政策制定论证程序,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注重听取企业意见。

  (十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用好国家级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域企业参加“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组织开展定点或集中专项招商,对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企业首次落户山东的县域给予政策支持。培育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组织县域企业、海外仓运营商等拓展海外销售网络。发挥中欧班列作用,鼓励县域货源对接集结中心,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扩大本土产品出口。

  六、以机制创新强化发展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负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省领导同志联系县(市、区)制度。加强县域领导干部创新治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创新驱动发展意识和掌握运用现代科技的能力。保持县(市、区)党政正职任职稳定。每年召开一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市、区)委书记交流会,每年推出一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色典型案例,每年发布一份县域经济发展评价报告。

  (十九)建立新型帮扶机制。深化纵向支持,统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干部挂职、“四进”等机制,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帮扶,对省财政直管县、革命老区县予以倾斜。强化横向帮助,推动省会、胶东、鲁南经济圈,强弱县之间创新结对方式、互派挂职干部,建立互利共赢机制,在产业导入、园区共建、联合招商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优化市域内帮扶协作,推动县域联动发展,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国有企业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等结对合作。

  (二十)优化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体系,提升县域特色发展指标权重。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县域经济发展实绩作为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对在全省高质量发展评价中排名靠前的县(市、区),在干部考核提拔、政策、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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