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市州盟中郡富强指数最大值和最小值的极差达到202.06,比值达到6.14 倍;最大的10%(三十个)地市州盟与最小的10%(三十个)之比达到3.61倍;相对发达地区(125以上的A+级)和相对落后地区(75以下的B级)的中郡富强指数平均值分别是159.75、59.44,两者的比值达到2.70倍。
2.2 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等级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等级分为A+级、A级、A-级、B级等四个级别。全国318个地市州盟的相对富裕程度等级分布是:A+级38个,占11.95%,A级45个,占14.15%;A-级103个,占32.39%;B级132个,占41.51%,具体见表-3。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等级呈现“洋葱头”形状,不是“橄榄形”,相对发达地区数量少,相对落后地区的数量却占很大比例。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等级的划分为地区统筹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重点工作对象。
2.3 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类型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类型分I类、II类、III类、IV类等四个类型。全国318个地市州盟的相对富裕程度类型分布是:I类71个,占22.33%;II类13个,占4.09%;III类16个,占5.03%;IV类218个,占68.55%,具体见表-3。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类型呈现“葫芦”形状,说明地区的居民富裕与统筹发展之间是非常强的正相关关系,经济发展和财政统筹是提高居民富裕的直接手段。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类型划分为地区的统筹安排提供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