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一、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全省各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坚持“一主三化”的指导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初步走出了一条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形成了一些新的亮点,为“十一五”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1.发展水平明显提高。2006年,纳入全省县域经济考核的76个县(市、区)完成生产总值3800亿元,比上年增长11.83%,增长速度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一年。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的县(市)由2003年的2个增加到2006年的7个(仙桃、潜江、天门、大冶、汉川、曾都、襄阳)。2006年,县域一般预算收入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11.97亿元,同比增长17.32%;实现工商税收62.39亿元,同比增长20.36%;财政收入过5亿元的县(市、区)由2003年的4个增加到2006年的14个,过10亿元的县(市)从无到有,2006年增加到4个(江夏、大冶、仙桃、潜江);一般预算收入过2亿元的县(市、区)由2003年的13个增加到20个。出口过千万美元的县(市、区)由2003年的23个增加到33个;利用外资过千万美元的县(市、区)由2003年的12个增加到20个。

  2.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2006年,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806.41亿元,比上年增长24.2%,高出全省规模工业增幅4.2个百分点;实现利税总额21 7.86亿元,同比增长39.66%,高出全省规模工业增幅22.66个百分点。各地涌现出了一批骨干支柱企业。目前,县域已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121家,税收过千万元的企业323家。工业化的加快推进,带动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加快发展。2006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688家,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219家,比上年增加72家;全省纳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种养基地达到4000多万亩,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600万户。县域城镇化率达到28%,比上年提高O.6个百分点,其中仙桃、大冶、赤壁等县(市、区)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

  3.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县域招商引资由2003年的290.4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644.8亿元,年均增长30.46%;县域固定资产投资由2003年的551.2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1135.08亿元,年均增长27.22%。2006年县域有4809个工业项目施工,其中投资过千万的工业项目1656个,实际完成投资396.98亿元;投资达1亿元的工业项目1143个,实际完成投资1 34.29亿元。

  4.农民收入不断增长。2006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419.35元,比上年增长10.3%,比2003年的2566.76元净增852.59元。农民收入的增长,带动了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2006年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 676亿元,同比增长 14.42%,增幅比上年提高2.95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

  1.把县域经济作为全省战略重点,统一思想认识。2002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县域经济“一主三化”(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指导方针,把县域经济的发展作为全省两大战略重点之一(武汉城市圈、县域经济),连续5年召开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五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表彰了一批先进县市,推出了一批先进典型。这些举措在全省产生强烈反响,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这些重大举措。省直各个部门制定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各市(州)采取不同形式,将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目前,全省上下“一主三化”的指导思想深入人心,谋发展、促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

  2.以扩权强县为突破口,推进体制机制创新。2003年以来,我省按照多予、少取、扩权、放活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县域经济自我发展能力。一是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从审批制度入手,2003年下放了239项行政审批、审核事项;2003年一2006年,先后分三批赋予42个县(市)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实行资金、信息、项目、计划直达,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二是实行激励性的财政政策。从2004年起对52个县(市)实行省直管的财政体制,对县域新增工商四税省级和市级分成部分全部返还县(市),三年来财政返还资金约15亿元。财力下移,充分调动了县(市)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三是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加快民营化进程。2002年,全省推广了仙桃市民营化改革的经验,各县(市)加大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力度,按照“三到位”(职工身份置换、安置和企业债务处理到位)的原则,大力推进民营化进程。目前,全省县域工业企业改制面达98%,民营经济占县域经济的比重达60%以上。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给县域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3.以园区为载体,推进产业聚集发展。近年来,各地将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统筹规划,集中资金,完善配套设施,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企业向关联产业链发展,提升了园区的聚集效应和产业的关联度。2006年,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协调安排52亿元政策性贷款,重点支持县(市、区)工业园区、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工业园区发展到107个,聚集企业2.14万个,年销售收入达到1 332亿元,吸纳农村劳动力70多万人。企业的聚集,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聚合,促进了产业集群的发展。目前,全省县域共有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产业集群1 79个,关联企业5711家,职工总人数106.79万人,年销售收入1292亿元。全省还涌现了一批特色板块经济,如潜江市化工,仙桃市彭场镇的无纺布,汉川市的纺织服装,洪湖市的化工装备,鄂州市的金剐石刀具,京山县的轻工机械,荆州区的石油机械,黄冈食品工业,公安、曾都、谷城、丹江口的汽车零部件,枣阳市汽车磨擦片,广水市风机,通城县涂附磨具等,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大影响。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发展,成为招商引资重要载体,2002年至2006年,全省招商引资资金总额达2118.7亿元。园区经济、招商经济、特色经济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4.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市场主体培育。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具体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1万家;选择1000家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重点扶持;选择100家重点中小企业、100家民营排头兵企业重点培育;选择40家产业集群重点跟踪。为实现这一目标,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制定了具体措施,连续几年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举办了两届中小企业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在安排专项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在煤电油运上予以重点保障,同时加大了考核力度。实施成长工程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006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7645家,当年净增983家,1 00家重点中小企业、100家民营排头兵企业在速度、效益、后劲上普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0家重点产业集群实力进一步增强。

  5.构建服务体系,营造创业环境。一是近几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小企业法促进法>办法》、《湖北省负担监督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措施,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二是在全省大力实施“文明湖北”、“信用湖北”、“最佳金融县(市)”等信用工程,加快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信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三是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表彰一大批发展民营企业带头人,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家创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充分激发投资者创业热情。四是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建立了113家担保机构,累计担保贷款124亿元,初步建立起省、市(州)、县(市、区)担保体系,为突破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注重加强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人才培训服务等。五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改善发展的硬环境。六是建立县域经济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2005年,专门印发《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05]113号),设置了经济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发展三大类33项考核指标,对76个县(市、区)进行了综合考核评价,并在全省公开发布考核结果,对前20名给予了表彰奖励,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引起各地的普遍关注,比学赶超竞相发展县域经济的氛围逐步形成。

  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当前,县域经济发展的机遇难得。党中央高度重视县域经济的发展,国际国内产业形成梯度转移,中部崛起战略正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各县(市)初步走出了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子,全省盼发展、谋发展的氛围已经形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这些都为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形势,抢抓发展机遇,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下一步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一主三化"的指导方针,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着力发展产业集群和特色经济,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努力提高县域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主要经济发展目标:县域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生产总值过百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5个以上;县域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力争半数县市区拥有8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税收过千万元的企业;培育30个年销售收入过30亿元的产业集群;县域财政收入过10亿元县市区达到10个,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围绕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营造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重点营造发展的软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扩权强县的政策措施。将扩权县(市)扩大到所有县(市),依法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进行清理,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再下放一批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县(市)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继续实行激励性的财政政策,完善“县财省管”的管理体制,提高县(市)自我发展能力。二是扎实推进“文明湖北"、“信用湖北”创新工程,加快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守诺的良好氛围。三是大力宣传企业发展的先进典型,保护、支持、关心、培养企业家,形成企业家干事业、创事业的良好风气。四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推进信用担保、投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人才培育、信息服务等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五是完善县域经济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形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六是采取措施,加大对“三乱”查处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七是加大法规政策督办落实力度,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把各项政策用足用活用到位。同时,结合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措施。通过营造良好的环境和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创业工程,力争“十一五"期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万家,每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800家;一批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大企业;每年新增个体私营企业1万家。

  2.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一是围绕全省“千亿元产业计划”实施,抓住全省培育汽车、钢铁等4—6个销售收入过千亿元大产业的契机,选择优势产业和企业,打破区域、部门界限,推进大产业在我省区域内的配套协作,带动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二是每个县(市、区)围绕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重点培育1—2个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形成特色支柱产业。三是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加快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基础较好的县(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示范企业、科技型农业及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每年举办一次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命名一批共性技术研发中心,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四是以节能减排为抓手,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业能耗每年下降4%的目标。组织好小纸厂、小水泥、小火电等专项治理工程,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五是以创精品名牌为突破口,加大激励措施,加强引导和资源整合,上规模、上档次,形成一批在全国叫得响、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

  3.抓好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督促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好52亿元开发行政策性贷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招商引资的硬环境。加强县(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合理确定开发区和园区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园区的聚集辐射功能、示范作用和体制机制创新功能作用,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发展、向关联特色产业聚集发展,形成分工协作、布局合理的产业群、产业园和产业链。把园区建设与培育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结合起来。节约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园区单位面积的产值利税贡献率。严把项目入区入园审核关,确保新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安全生产要求。大力促进小城镇建设,将发展工业园区、开发区与发展城镇建设结合起来,重点抓好“百镇千村"工程,通过产业兴镇,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

  4.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实施《湖北省产业集群“十一五”发展规划》,出台促进我省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明确培育产业集群的指导思想、原则、重点和措施。全省重点抓好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化工、纺织、建材、医药、食品等4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的发展,形成一批特色工业板块。一是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等向龙头企业集聚,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对上下配套企业进行重组、改造,做大做强,努力把其打造成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促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二是加强协作配套,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关联产业、企业、项目与龙头企业链接,实施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与龙头企业形成专业化分工、配套生产;引导产业内部分工向精细化方向发展,提高产业集群的专业化水平;引导企业产品向上、下游延伸,带动一批项目,拓展产业集聚空间;引导产业集群的核心企业不断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加快产品升级换代,逐步将一些配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衍生或吸引更多的相关企业集聚,形成一批新的专业化配套生产企业。建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为产业集群提供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支持中心,产品检测检验中心,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中心,信息化建设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全省建立100家为产业集群提供服务的省级以上公共服务机构。各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骨干企业、资源优势、名优产品,重点培育1—2家带动力强的产业集群。

  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是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要认真总结招商引资中的经验教训,深入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趋势、资本流动、产业转移的新特点,不断创新招商引资的方式方法,提高招商引资的效果。招商主体由政府为主转向企业、中介组织为主。在引进项目中,打“特色牌”、“优势牌”、“资源牌",围绕产业链招商,围绕培育支柱产业、骨干企业招商,不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注重引进技术档次高、成长前景好、对经济带动作用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和世界知名品牌。力争每个县(市)引进一个大项目,带动一批关联企业的发展,形成一个大的产业链。

  6.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资源是我省的一大优势,加工转化不够,农业比较效益低下,是我省突出的薄弱环节。一是要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围绕粮食、棉花、畜禽、油料、蔬菜、水产、林业、水果、茶叶、烟草等主导产业,在全省重点培育30个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50个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50个创汇过1000万美元的出口型龙头企业。二是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鼓励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支持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三是围绕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立一批关联度大、精深加工能力强、规模集约水平高、辐射带动面广的示范基地。四是发展农村各类中介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和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总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验。五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优质专用、无公害及绿色食品,加强质量标准和质量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六是整合资源,打破区域界线,加大政府扶持,培育20个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七是积极支持创汇农业,鼓励农产品出口。



(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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