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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滨政字〔202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现将《滨州市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滨州市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办发〔2023〕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209号),进一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动县域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按照市委“1+1188”工作格局和“1+8+1”落实体系,聚焦“品质之求、精明之路、担当之行”,突出“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推动强县争先进位、弱县比学赶超,全市县域经济总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较大提升。到2025年,邹平市、滨城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亿元以上,博兴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以上,无棣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0亿元以上,惠民县、阳信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以上,沾化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0亿元以上,为加快建设品质滨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经济强县引领带动。发挥邹平市、博兴县等“排头兵”作用,引领其他县(区)与省内经济强县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内功、求突破,全面提升县域比较优势和承载能力,明确发展方向路径,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中争先进位,加速全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特色强县培育建设。围绕省、市“十强”产业和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现代流通等行业领域,加快培育具有明显优势的特色强县,争取纳入省特色强县名单,获得财政激励政策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三)强化经济弱县对口帮扶。积极争取省对口部门、单位对薄弱县的帮扶,在省级重点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快推动弱县追赶超越。(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特殊类型县产业转型。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重点举措

  (一)实施产业转型提质增效行动

  1.持续扩大产业集群优势。培强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营收突破1.5万亿元。全力推动鲁北(滨州)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建设,打造滨州第六大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1个省级、2个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任务加快落实,促进新兴产业迈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充分发挥8个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13家领军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到2025年培育省级“雁阵形”集群10个左右、“雁阵形”领军企业16个以上。扎实推进厨具、绳网、金属板材等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小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技改“全覆盖”。深化工业技改提级,每年滚动实施投资过5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改项目达到400个以上,全力服务项目建设,推动尽快投产达效。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优选部分企业组织开展制造业企业“一对一”诊断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3.融合稳固产业链。推进产业链融链固链精准高效对接,梳理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对接需求,促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与“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协同发展。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结合县域特色产业需求,提供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4.打造高能级产业园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做大做强,支持滨州高新区争创国家级高新区,配合省修订开发区主导产业目录。指导邹平高新区落实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培育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梳理招商项目、“飞地”项目可承接载体,更新完善载体资源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为招引项目打好基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牵头)

  5.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落实《滨州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支持企业申报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创新中心等,到2025年底,省级服务业发展载体达到20家左右。加大总部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城市中心区发展金融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辐射带动县域协同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2024年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6.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牵手行动、信息化助企行动。深化千兆城市成果,加快5G基站建设和行业应用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创建省级“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组织开展算力基础设施提升和评估评价工作,推动新型数据中心集约化、高密化、智能化建设改造。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到2025年,全市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000台,全市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实施科技创新提升行动

  1.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发展。深入推进“双型城市”建设,放大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魏桥国科研究院“双核”驱动效应。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研发设计能力。到2025年,布局建设10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梯次培育,推荐申报各级人才项目30项以上。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等单位加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平台,向企业开放共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推动科技型企业增量提质。储备重大关键技术项目60项以上,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0项以上。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科技型企业培育数量质量双提升。深入实施产学研合作“揭榜挂帅”,用好“滨州市渤海科创券”,引导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创新。(市科技局牵头)

  3.培优培强科创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和产业需求,加快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积极参加全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新培育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10家以上。到2025年,新建市级技术创新平台20家以上,新备案院士工作站5家以上。(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4.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动态建设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10家以上。强化县域校地合作交流,推动每个县(市、区)至少与1家知名高校(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牵头)

  (三)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1.创建多层次绿色低碳试点。开展近零碳城市和近零碳园区创建工作。组织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推进获批创建的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及时验收命名。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试点综合性区域、园区、企业建设,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工作经验。落实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发挥碳金融项目库作用,用好省重点能耗行业企业碳账户,拓展多场景应用。做好沾化区、无棣县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滨州市分行配合)

  2.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指导惠民县推进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工作,到2025年,初步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建立比较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探索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明确初始水权,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推进开展水权交易。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指导取用水户规范开展水权交易。深化落实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贯彻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申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3.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实施科学绿化,系统打造黄河流域生态屏障。统筹解决国土绿化和耕地保护问题,科学合理确定绿化规划范围和目标任务。统筹国土生态空间规划和“森林资源一张图”的衔接,因地制宜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实施全面乡村振兴赋能行动

  1.提升农业稳产自供能力。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8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370万吨以上。推进良种繁育基地规模化建设,发展设施农业、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加快农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应用建设,打造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服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引导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每个县区创建2—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全市创建省级示范社220家。拓展服务领域,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从种植业向养殖业开拓,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延伸,从传统耕种防收生产服务向金融保险、技术咨询等配套服务扩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3.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水平。组织开展乡村产业发展示范创建,培育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强镇和乡土产业名品村。提升“食域滨州”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授权食域滨州企业达到80家以上。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县域商业建设资金,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项目,培育2处以上农村特色电商产业带。(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

  4.探索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路径。推广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实现“三权分置”的邹平试点经验,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的有效利用融入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民生发展。落实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试点要求,依法依规健全交易体系,组织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五)实施民营经济壮大行动

  1.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整改行动。建立健全“好品山东”品牌梯次培育机制,到2025年,形成一批品质卓越、自主创新、管理先进、竞争力强、辐射面广的“好品山东”品牌,全面提升滨州区域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推动品牌高端化发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严防新增政府机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发生。推动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争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

  2.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精准推送政策,支持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到2025年,各类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700家左右。出台《滨州市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3.强化产业精准招引。瞄准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围绕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实施项目落地攻坚,全力招引一批三类500强项目、过10亿元项目,实际到位市外资金同比增长20%以上。面向国内外重点产业集聚区域,组织开展精准招商和外资招引活动。用好“选择山东”云平台,积极协助企业申报省重大外资项目奖励、要素保障等相关扶持政策,切实加大市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项目实施落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牵头)

  (六)实施改革开放攻坚行动

  1.推进扩权强县改革。依托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发挥权责清单在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中的关键性作用。指导县(市、区)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法向乡镇(街道)赋权。(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2.优化外向型发展模式。结合境外“百展计划”和产业特点,指导企业多元化拓展国际市场,每年组织不少于200家企业参加外贸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的展位费等给予展后支持。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搭建线上滨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优化线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支持省级孵化机构试点单位、相关跨境电商产业园开展系统专题培训,助力跨境电商主体提质扩面。(市商务局牵头)

  3.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对沿黄县域防洪安澜、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支持力度。纵深推进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围绕省会经济圈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全力推动基础设施、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合作事项落地落实。争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省级联动试点,支持博兴县加快全省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县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水务局牵头)

  4.发挥城镇化载体作用。每年滚动实施40个以上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高质量推进沿黄地区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邹平市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省级试点建设。持续推进津潍高铁、济滨高铁、高商高速、庆章高速等项目建设,努力构建高效便捷的区域交通网络。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推动60%的县域达到新型智慧城市四星级以上标准。实施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推动试点镇重点产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镇域经济发展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政法委牵头)

  5.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实施参保扩面提质行动和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全覆盖,城镇新增就业累计7万人以上。实施教育资源提升工程,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多元化规范化托育服务,持续增加普惠托位供给,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0所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实施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工程,到2025年,完成8家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任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七)实施资源要素保障行动

  1.加强土地利用制度管理。规范执行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转让、出租、抵押制度。加大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的盘活力度,通过协商收回、鼓励市场主体开发等加快盘活进度。指导无棣县深化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对参与“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企业,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达到鼓励高效用地目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2.打牢人才智力支撑基础。全链条优化人才“引育用留”体系,支持适合县域特点的柔性引才机制。开展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每年在市、县两级评选10名青年科技人才。选派高校专家挂任企业“科技副总”,破解产业链发展难题。实施“渤海英才”市级人才工程,加强本土人才培育力度。加强项目储备管理,争取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资金支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3.提升财政政策绩效。强化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完善重大民生政策支出分档分担办法。优化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域财力长效保障机制。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通过设立项目基金等方式增加股权投资供给,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合理分配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稳步化解存量债务。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实现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严控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市财政局牵头)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金融伙伴”机制建设,深化“5577首席顾问团”制度,推动金融管家试点扩面提质增效。落实多层次资本市场奖补政策,提升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储备质效,推动上市空白县尽早“破零”。深化“三纵八横”金融畅通工程,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科创金融、数字金融,推动科技支行政策扩容提质。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信息库,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强化“双公示”、信用承诺等特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持续推进“信易贷”注册和授权工作,到2024年5月底,注册并实名认证企业数达到6万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人行滨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州监管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配合)

  5.优化环境容量配置。深入挖掘减排工程,加强培训与政策宣传,鼓励排污单位实施减排措施,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落实好能耗总量弹性管理,形成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依规不纳入当地能耗双控考核。强化市级重点项目能耗保障,对涉及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能耗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县域经济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抓好行动方案的具体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逐项制定落实举措。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争先导向。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与省对口部门、单位做好沟通汇报,认真研究各年度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方案,加强对各县(市、区)指导,做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和进步县申报工作。

  (三)发挥示范作用。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为其他县域提供可推广、可复制、有实效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来源:滨州市人民政府 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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